圖片說明: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圖片來源:歷史文化網)

 

日治時期的專賣制度-補充說明

 今天社會課上到日治時期的經濟發展,內有提到「專賣制度」共有十項物品:鴉片、鹽、樟腦、煙草、酒、酒精、石油、洋火、度量衡、鹽滷等。到1945年6月17日廢除鴉片專賣,成為9項。

上網查了一下,再比對,原來「洋火」便是「火柴」。

日治時期專賣制度實施的過程中,依專賣品的種類,專賣事業可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一八九七至一九○一年專賣局成立前,鴉片、鹽、樟腦以各自經營的形態實施專賣;第二階段:一九○一至一九四二年專賣品漸次擴及菸、酒、無水酒精。此階段專賣收入逐漸增加,專賣事業穩健地邁向高峰。第三階段:一九四二至一九四五年戰時體制下,專賣品陸續增加,火柴、度量衡、石油等均成為專賣品,種類多達十種,專賣收益較前兩期增加。

以上資料來源:歷史文化學習網

《台灣學通訊》第45期 /專賣制度相關圖片

 

認識台灣的樟腦

http://www.epochtimes.com/b5/8/3/4/n2031613.htm

台灣在漢人未進入開發前,最初的景觀便是原始森林遍佈,而樟樹為其中重要的組成樹種之一;原住民雖然知道樟樹不同於其他樹種,因為有強烈氣味的白色結晶物,但似乎對於製造樟腦之法不得其門而入,未曾朝此方向發展。

台灣樟腦在荷蘭據台時期之產銷,全為荷人所主宰,但記載不十分明確。後來,十七世初葉顯示,鄭芝龍(鄭一官)與日本交易,台灣樟腦就是項目之一。相傳製腦技術是由福建的漳州、泉州等地的移民(或軍民),因跟隨鄭芝龍、鄭成功來到台灣,製腦技術也隨之傳入,從此奠定了台灣樟腦事業的基礎。

遠在明末清初,鄭芝龍因得海運往來之便,就曾運過樟腦到日本銷售,這是台灣樟腦外銷的首次記錄。鄭氏時代的樟腦貿易,數量及產銷地點資料十分稀少,僅得知台灣樟腦已是鄭氏對外貿易中的一項產品。但我們可以總結地說:台灣樟腦業的發展是隨著鄭成功來台傳入製腦術而揭開序幕。

日治時代,政府規定住在名間至集集道路附近的每戶人家,在路邊種植一至三棵不等的樟樹,並且嚴格規定保證存活,如果枯死或其他因素死亡,必須補植,而樹苗是由官方提供,正因為日本官方的強迫性規定,使得這些民國29年種的樟樹苗得以順利存活下來,歷經60餘年,充滿夏日消暑綠意,十分好看,成為南投有名的「綠色隧道」觀光景點。

樟樹提煉出來的樟腦具醫療效果,中醫用來治療霍亂、疹癬、風濕,西醫利用來做強心針、治皮膚病和神經衰弱症。其他尚可成為香料、防腐劑等,也是賽路珞的重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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