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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拉丁美洲的樂情洋溢的音樂一從耳邊響起,我乾枯的細胞就想喝動之泉滋潤。這時讓我想起在旅行時,有一個熱情搖擺旅伴很重要,有價值觀相近的旅伴,加上傳統的民俗節慶,一定可以玩到瘋掉.只可惜,那時的旅伴是個若我沒去,就只想待在美國LA,到了秘魯又只會找中國餐廳吃的人,而且花了快1個小時只為了挑一個拉風、品質又好、又便宜的太陽眼鏡.......。
高原的夜晚,我獨自跑出去玩耍,樂團徹夜演奏,我擠在人群裡,有些害羞,老是站遠遠的看,直到看到一群人手上拿著很像玩具的搖搖樂整齊的跳舞,有力的呼喊,加上中間一箱啤酒擺著,飄散的酒氣,也好想開始狂歡,但是,我卻有一種自己玩得很爽,不顧伙伴的罪惡感,快11點我才依依不捨的回旅館,若不是有旅伴,大概我會在外面待更久吧!
在這之後,我逐漸發現為何總有人說:一起旅行更認清楚一個人.
這些年在群體與獨旅間來回,每次若有旅伴同行時,反而要找到更多支持的原因與動力,讓自已習慣幾乎一天24小時都有人在身旁.有些朋友以為我很容易和別人打成一片,其實我常在想,這是真的嗎?還是我只是為了滿足我要的那些原因才願意接觸人?這個問題一直是現在進行式。
而幸運的是,我總是能在幾次旅程裡相識一些很棒的朋友,願意支持我的伙伴。
也許在都市裡生活,除了彼此心意接近外,人與人間的距離很遠,或者要把自已裝扮成別人易於接受的模樣。所以想創造一個旅行空間,讓一些朋友們能在彼此的回憶裡.但這也有風險,因為我實在不是一個願意八面玲瓏的人,有時也耐不住性子,特別是自己要處理一些瑣碎的事時.所以也有一些人,從此老死不相往來。
在PUNO城裡,我是一個異鄉客,對於自我身體展演還保守扭捏的台灣人,縱然我真想攪和在當地人群裡,擔心被凝視的身體依舊凍結在3500M接近0度的冷空氣中,而當地人的友善與熱情,一點一滴的讓我更想接近高原裡的鄉城.我也想到,如果旅伴不是一個友善熱情的人,大家也難以一起靠近這樣的旅行.可是千萬不要把每個人的友善熱情當成理所當然,或是一種銷售式的服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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