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利說

山屋是有限資源,我印象中除了雪山及玉山外,其它的山屋在申請入園證時是不會為你安排床位的,也就是說申請到入園證並不代表你就一定有入住山屋的資格,那只是入園證而已,並非床位證
,其實很多人(即使是登山老手)都已經誤會了山屋當初的用途是"避難"而非"旅館"

台灣山上的山屋定位為"避難"用途好像已經是今年登山研討會的共識了!
據了解未來應該也不會再出現那種超大型的豪華山屋了!

也許是因為國外的山屋和國內的山屋其目的性並不相同,像馬來西亞的神山的山屋就是偏旅館型的山屋,日本的富士山也是, 據了解台灣的國家公園是以保護自然生態為其國家公園首要目的而非觀光,故管理單位並不會為了要使登山客住宿方便而興建山屋, 現有的山屋一部份是以前救國團的活動基地,一部份是工務單位(如台電..等)的工寮所改建, 還有一些是民間團體或個人捐贈予避難用途!
真正為觀光而興建的山屋並不多(最近的嘉明湖向陽山屋是一例)

Alla說
登山研討會的共識"?
有在做研究的人,就會小心不會用只是一個研討會的共識來排除其他想法,這種想太化約了,既然國家公園是生保護用,為何望眼看過去,登山客像觀光團一樣,只為了攻頂,什麼鳥東西,生態什麼的都不知道,還到處丟垃圾?

愛山的小囑託說

小弟認為:
(一)登山者自身應有的登山技能與素養:在這樣的登山活動過程中,基於登山安全考量下,未攜帶帳棚確為不妥且冒險。但如在確認有山屋可住的情形,個人認為登山確未必一定要帶帳棚才安全,應可攜帶外帳露宿袋等裝備,以供緊急情況來使用。但應非是此次討論的重點吧?
(二)臺灣國家公園的制度與管理:臺灣國家公園的設置,早於1938年日本統治時期便已規劃設置完成三處,大致為現今的陽明山、雪霸+太魯閣、及玉山國家公園,當時設置目的,主要以保存動植物、地質礦物等天然資源及自然風景;其次,進行適當的道路、食宿、休憩等相關設施之開發建設,用以提供社會大眾從事相關休憩活動,促進地方經濟繁榮,可惜當時在二次大戰的影響下,並未完成相關的硬體設施。臺灣光復後,遲於1984年才再重新設置第一座國家公園

依據國家公園法第一條、第六條規定所設立,國家公園具備四項功能:
(1) 提供保護性的自然環境。
(2) 保存物種及遺傳基因。
(3) 提供國民遊憩及繁榮地方經濟。
(4) 促進學術研究及環境教育。

國家公園的設置與管理,花費了納稅人辛苦的血汗錢,理當應該善盡其自身應有之責任,以玉山國家公園為例,編列預算修築南二段、馬博橫斷與日八通關越嶺道沿線的設施,其內容主要包含標示排、棧道、吊橋與山屋,其中限載10人的鋼管大吊橋,因長度與位置而異,每座造價約為2000~3000萬之間,而山屋每座造價則約為2000萬左右,試問投入此等龐大經費,所求為何?是登山安全?反觀太魯閣國家公園,寧可花大錢在合歡主峰設置觀景台,在奇萊登山口大興土木,卻未見其改善區內相關硬體設施,並以登山研討會的結論來作為未來經營管理的參考依據。國家公園依據法規有其功能與目的,就登山路線與興建山屋的評估來講,應是區分路線等級,應當著重自然環境保育的路線,則應減量山屋設置,而適宜大眾登山健行路線,則應建設完善的相關設施,讓登山不再是需要付出極大體能的活動,讓登山活動變的安全又輕鬆自在。個人從事登山活動十餘年,相信多數愛山者都希望臺灣的登山環境、制度、教育及協力資源能夠提昇,過往的認知與觀念,應該隨著時代的進步與國民生活素質的提昇,而有所轉化或改變。因此,深切認為山友們可協助管理維護單位向上提昇,將能造福未來「第一次爬山的人」,臺灣的山真的很美、很獨特、也很令人辛苦,若部分區域路線能有更完善的硬體設施,亦能吸引國際人士來台登山健行。


威利說
登山研討會的這個結論其實我也並不認同!
會Po出來其實有點 "哎..未來大概就是這樣了,即使不同意大家就認了吧" 的味道

我沒有參加登山研討會,不清楚會議上是如何做成這個結論的,我只是一介平民
也不是"登山界"大老或知名人士,人微言輕阿!

就我和國家公園一些人接觸的觀察,其實太魯閣國家公園其實是還算願意做些事的
,例如之前要成立登山學校的提案即是他們提出,但礙於上級不同意,最後好像也沒成立!
國家公園的定位和規劃最大的問題不在三個國家公園管理處,
而在營建署的國家公園處(三個國家公園的上級單位)
當初我發信去幫登山學校陳情,就是營建署的這個單位回覆我
說"登山"並不是他們國家公園的主要業務,所以不予考慮的!
營建署嘛,顧名思義只會蓋硬體,軟體的規劃就不在行了!
有這樣的上級長官,下面的單位要做什麼優秀的規劃也難!
不是幫國家公園說話,其實他們也有"人微言輕"的問題,上級長官才有決定權!

我其實也明白,
台灣的山屋要做成像沙巴神山上的山屋或富士山上的山屋一樣
的便利性並非做不到,但這樣做的同時可能另外一方的環保團體就會跳出來抗議了!
如何在保護生態,避免大量開發的前提下兼顧到鼓勵全民登山讓更多的人接觸山林其實多少有其衝突性!
讓一般的人(非專業登山客)也能輕易的接觸山林是件好事!
但卻不能忽略了"輕易化"後所帶來的危險性的增加!
就像這個問題,當登山有山屋住可以不必帶帳篷的觀念被過度簡化後,
被解讀成"登山可以不帶帳篷"的思維,所帶來發生危難事件的風險提高是需要被警告
的!

威利 To 愛山的小囑託

你的看法是沒錯, 但卻是站在登山活動的立場想,如果站在環保團體的立場想可就不是那一回事了,就那些環保意識的人而言,最好人們都少上山,山屋最好一個都沒有,這樣就不會有一堆垃圾及黃金!

再站在一般大眾的立場想,我又不登山搞那麼多山屋對我也沒用!
只給會登山的人用! (搞不好還被說成圖利某特定族群!)
倒不如多蓋些餐廳及公路,好讓大家扶老攜幼全家可以
開著車輕鬆的在國家公園遊坃(合歡山區就是例子)

不同立場的人有不同的思維,
登山的人會想為什麼不好好規劃山屋的建置好讓登山
成為全民運動,吸引國外登山人士
環保的人會想為何搞那麼多山屋,還一間比一間豪華
開放那麼多人到山裡製造那麼多垃圾,踩死多少植物,
影嚮多少動物的生存空間,應該癈掉山屋,讓山林休養生息!

你認為誰對誰錯呢? 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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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版主小腦袋頓頓,先把不同的思考面向放上去
note:
1.   本人並未主張在沒有妥善的規劃與考量下,在高海跋的山區裡興建山屋, 特      別"是豪華山屋".

2.  並非所有在國外的山屋都很大很豪華.

3.  請各位有興趣此議題者細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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