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樣算"放鴿子"的另一種形式嗎?二個伙伴從天池走到屯原步行十多公里的山徑,而我有二個輪子代步。能做的只是將他們大背包裡比較重又用不到的裝備塞進自己的大背包裡。

本來以為坐在歐豆拜上會像雲霄飛車般,飛快駛過能高越嶺西段,但是清雄有點擔心我會害怕,所以速度比平常慢。碰隆碰隆經過吊橋,越過較狹窄的山徑後,他問我會不會害怕,我告訴他:"你不是叫我要相信你嗎?"坐在後座的我,想像如果自己騎單車,不知道在經過這些落差時,是不是也能快速調整身體的反應,飛過這些躺在山徑上大大小小的石頭。有些較危險的步道,我也必需以步行通過,而清雄就這樣騎過細細長長的碎石斷崖。

試著以一種貼近原住民在山區工作的樣貌,經驗這次坐歐豆拜下山的過程。看見小小一部分在山上的生活,雖然會因我在旁邊而有些改變。腳下踏著的,是他們鋪好的路,走過的,是他們以木頭架好的橋,那些汗水早已多次與這片山林裡交融。這些事我一樣也做不來,只能打打鍵盤,有點高談闊論的寫下在山裡如何閒逸的心情。我從來不了解山上的生活,心再野,也無法像以前純學生一樣翹課上山去。

透過清雄點點滴滴的分享,我聽見他眼裡黃山雀、朱鸝的身影在樹稍跳躍,他告訴我,看母鳥刁回什麼樣的小虫子回巢就能知道巢裡的鳥寶寶長多大,所以就知道大概多久小鳥就會長大。我的眼睛看不到這些身影,更不用說有機會可以看到牠們捉回什麼蟲了。觀察生物的人大多總會查關於知識所架構的專有名詞來認識自然,然後拍照記錄,每一種生物便成了分類下的無生命體,自然與生活間總還隔著一段距離。

"靠山依海"為生的人,必需以自然生活著,而在都市的我,對於自然的心情其實只是一種閒暇而已。清雄在步道上放了很多自製的鳥巢,雖說他是要"贖罪用",但想法卻簡單樸實,看到高掛樹幹的鳥巢,不知道有沒有小寶寶住在裡面了?


每次經過雲海保線所附近,總會看到養蜂人家的蜂巢,其實我經過時,很想掀開來看看,原來養蜂人家就是清雄。如果下次我不小心把蜂巢毀了,也許他會原諒我像小孩子般的調皮了。

在以前的傳統上,被認定為優秀的太魯閣族男性,必需具備獵首及狩獵技巧,其次是守規矩與心地好,不知道這些祖先的傳統信念如何銘刻在奇萊山區的他們身上?那一道彩虹橋是怎麼跨過他們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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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此篇時,我不由得想起前一陣子看馬耀.比吼導演的一部紀錄片<揹起玉山最高峰>。他說在拍這部片時,當初在拍<國家共匪>(片名好像是這樣)時,他聯想到透過紀錄片探討”價值”這件事。昔日原住民將一百多公斤重的于佑任銅像扛上玉山主峰,因”改朝換代”于佑任的銅像已被拆除,對於當年辛苦背上去的原住民而言,本來是一件一直被流傳的佳話,如今卻成為一種不能言說的尷尬。而片中的布農族長者,因早年為了謀生,常年負重而傷了膝蓋。

馬耀.比吼原本以為,紀錄片如同一個可以讓原住民發聲的武器,他們可以在鏡頭前大聲的把所有不滿說出來,但是當他拍攝這些長者時,卻發現他們從未控訴過任何一個人。影片的重點不在於于佑任,而在於我們看見不同的政治權利影響下,從原住民的位置看到(玉)山對於他們的意義。這是在漢人(尤其是中產階級以上)生活背景下較難視見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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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居住在山區的太魯閣族在日據時期被歸屬為泰雅族的一支,經過族人們多年來自我認同及不斷加強其族群意識下,推動正名運動,要求獨立族群,終在2003年元月時正名。

不過,國家政治機器又如何思考"土地"及"原住民"之生存權利。(也就是說如果我的祖先在這裡住了好幾百年,忽然有一個外來政權制定法律,規定這些山林應納為國家的當然財產,限制原本依存土地而生的原住民們不能做原來的事),這個議題近幾年早已沸沸揚揚,也成了政治人物的"口號"或者"政治籌碼"。

我只能大膽又小聲的告訴自己:不要以為,山林是"大家"的,這個大家,有時候會是在一連串政治霸權下多數優勢族群的觀點。

不知怎麼了,本來是要寫軟性的東西,不料到最後卻走到族群權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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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還是感謝載我們到合歡山的正一夫婦,他們很有耐心的在登山口等了一個多小時,終於等到被我放鴿子的二人。他們可能在心裡嘀咕,為何自己不是女的。哈!

PS:之前寫的幾篇發現一個傻傻分不清楚的錯誤-->圖片中的"卡羅樓" 我寫成  "卡羅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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